依据我国公司法第9条、第9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资金需求量的增加,拟将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向社会公众募集更多的资金。有限责任公司上市的前提就是将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7条、第78条的规定进行操作。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
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4)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5)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2、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4条把公司章程的变更规定为公司特别决议事项,即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换或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1)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创立大会会议记录;(3)公司章程;(4)筹办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5)验资证明;(6)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7)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和住所;(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6、公告
公司整体变更以后,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方式依有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公告采取登报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