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能否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呢?

  【律师解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往往涉及到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相关标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赔偿数额相差很多,那么,农村居民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按照城镇居民索赔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标准是不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他字第25号复函的精神,农村居民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实践中,哪些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缺乏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一般条件为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主要收入来源为城镇的为城镇,即收入来源于城镇、居住在城镇且一年以上。 

在城镇居住的老人(农村居民),在城镇就读的小孩(农村居民),超过一年的也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所在集体土地均被国家征收,在一审起诉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家庭户籍的,一般实践中夜可按城镇居民标准。

受害人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经常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居住证明,与房东签署的租房协议,在城镇买房的房产证

2、与单位鉴定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资单,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其他能证明在城镇居住、工作或经商的有关证据。

                              大连法律咨询在线编辑

   本文系大连法律咨询在线原创编辑,版权隶属于本网站所有,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本网,本网站将保留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护本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