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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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人因任何利益或者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金钱赔偿。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为加强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为了防止精神损害赔偿被滥用,本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条虽然只有一句话,但承载了相当丰富和厚重的内涵。

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等。

二、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并非只要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就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严重精神损害”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三、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一般应当是直接遭受人身权侵害的本人,收到他人损害致残或者名誉等人身权益受到他人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由于其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死亡的,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呢?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实践中对因侵权导致死亡者的亲属是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中赋予近亲属的请求权并没有明确排除精神损害赔偿。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可以考虑侵权人的主观状态,被侵权人的伤残情况和遭受精神痛苦的情形予以确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会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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