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机动车所有权,
购买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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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权保留特别约定的分期付款买卖机动车的情形下,如果机动车已经交付购买人,虽然出卖人仍然保留机动车所有权,但不影响购买人取得机动车的实际支配力和使用收益。该所有权仅在购买人不依约定支付价金时才发生效力,即要求购买人返还出卖人享有所有权的机动车。因此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由购买人承担责任,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此有所规定。
【相关规定】
《物权法》第23条第24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3条第21条第23条;《最高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最高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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