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由此,双方对委托合同所享有的解除权是一种任意解除权,且是法定的,而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及合同有无期限、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
委托合同作为服务合同的一种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委托对方处理自己的事务,处理结果由委托人承受的合同。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是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是受托人。
上述法定任意解除权也不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如果因一方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需要进行赔偿,受托人已经完成的工作及必要花费,委托人也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