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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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难、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律师解读】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属于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能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二、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1、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是否已经取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2、事故处理单位是否有管辖权?
3、签字是否是一人代签?
4、是否在法定期间做出检验、鉴定、认定?
5、事故现场处理程序是否合法?
6、扣留车、物程序是否合法?
7、现场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8、相应权利是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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