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发生工伤,应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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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导读: 发生工伤事故后,涉及到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一系列程序,作为实习人员,能否作为工伤主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实习生属于工伤主体,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6中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
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事实,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实习生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付出劳动者、取得报酬的形式,与其他用工形式实质上没有区别。
所以,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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