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6月7日电(记者梁娟)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玉河分局日前破获系列新闻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齐泉华、王亚男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传引诱的手段先后在渭南、汉中等地敲诈勒索作案6起,非法获得财物近10万元。
6月2日17时,玉河分局接到略阳县某企业职工报案称,有一名自称是《现代教育报》记者的男子到厂区,以工厂生产时烟囱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欲在媒体曝光为由,敲诈勒索企业3万元,已从财务部取走现金。玉河公安分局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刑警大队出警,17时15分,这些人乘一辆轿车准备逃跑时,被民警在企业办公楼外截获,并将随车4人带回玉河公安分局认真盘查,发现其均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有效新闻采访证件。
经查,齐泉华,男,生于1978年12月3日,小学文化,安徽省利辛县大李集镇齐寨村农民,现暂住北京市昌平区,持有《现代教育报.安全教育》新闻工作证和《中国经济(内参)》调研证,自称现代教育报社记者。王亚男,女,生于1968年3月9日,大专文化,原籍河南省鲁山县人,现住陕西省西安市新华印刷厂家属区,陕西省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工作人员。
齐泉华、王亚男2人自今年4月份以来,相互勾结,由王亚男收集并提供有关学校在收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有关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存在问题的新闻线索,再伙同齐泉华以《现代教育报》记者的身份到现场拍照,然后拿着拍摄的影视资料和采写的初稿到相关单位采访,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传引诱的手段先后在渭南、汉中等地敲诈勒索作案6起,非法获得财物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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