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特别注意】: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种情况,只是三种自诉案件中的一种。只包括5个罪: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其他两类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则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