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上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