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工资补贴?
大连法律咨询在线网首席律师刘路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根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1、对工资的范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都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对补贴的范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因此,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工资、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及车贴等,均应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