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关于房产权属的书面约定和其他特殊情况,无论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还是一方偿还贷款,其所购房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若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在房产分割时不是对房产全值均分,需要用房价减去未还银行的贷款,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如果房屋价值随时间变化有所增值或贬值,应当按照一定的系数修正房产分割的价值。
若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归属不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之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确定房屋归属,人民法院那时将依法作出判决。
【律师提醒】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确定房产的归属时,并不一定当然地认定房屋产权归购买房产一方所有,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房产的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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