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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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导读: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么,具体到实践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财产呢?】
(1)工资、奖金。
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劳动收入。工资由标准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四方面组成。
(2)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共同取得的收益。对于一方在婚前投资,婚后产生收益的情形,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债权、股票、基金及房产等,其产生的收益及风险均属于个人。
(3)知识产权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上述该笔收益在双方离婚后才取得,那么也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进行分割。可见,知识产权收益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具体的时间界定,那就是看知识产权财产收益权确定的时间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就属于个人财产,反之为婚后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如遗嘱或赠与合同未写明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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