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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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律师提醒】
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离婚登记按行政区域进行管辖。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内地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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