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律师身份在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具体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二、律师能进行见证业务的法律依据:
1、律师见证业务最早是从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见证业务后,才慢慢发展起来的。所以最早依据就是1992年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中说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开展见证业务。
2、另外一依据就是《律师法》中关于律师业务范围中关于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现在全国人大正在进行《律师法》的修改,律师见证也是修改律师法的焦点之一。
现在只有上海律协和广东律协对律师见证业务有规定。
三、律师见证的原则
律师见证应遵循三大原则:
1、直接原则。律师见证业务要求律师必须当场目睹并且亲自调查核实。
2、合法原则。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申请事项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法律咨询、代书和审查修改合同等工作,帮助当事人完善其法律行为,然后方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予以见证。
3、对强制公证的行为不能予以见证原则。如收养公证就是公证处的一项业务,律师就不得给予见证。
四、律师见证业务的范围:
(一)合同见证:各种经济、技术合同、章程、协议的见证;
包括现在按揭贷款中的律师见证服务,不过大家一定要注意现在不一种合同行为是不可以见证的,就是带有非法集资性质的合同也不能见证。如投资林业的合同见证。
(二)遗嘱与执行遗嘱的见证;(引用港澳台电视影视剧境头)遗嘱见证业务和遗嘱执行人业务必将成为律师业务的一个新的靓点
(三)财产赠与、分割、转让的见证;
(四)各种代理、委托关系的见证;
(五)招标、投标、开标、拍卖的见证;
(六)文件原本同副本、译本、影印件是否相符的见证;
五、律师见证业务的程序:
1、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当事人的要求见证的内容,判断当事人见证的真实目的,感受当事人精神状态。
2、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取得当事人的授权:最好的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从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律师的所有的业务都是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完成当事人的委托。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020dd70100ha14.html) - 律 师 见 证 讲 稿_大连律师维权_新浪博客 3、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载明:询问日期、地点、询问人、记录人、在场人,询问事由,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内容、询问谈话内容等。
询问笔录应当交由被询问人、在场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笔录中修改处应当由被询问人盖章或者捺指印认可。
并收集与当事人委托业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4、审查阶段:
包括证明材料的审查、法律文书的形式的审查、以及法律文书的内容的审查。
证明材料的审查:一定仔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明材料,比如,我们感到当事人行为能力和精神方面有问题,就要要求当事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等,另外,我们要在询问笔录中明确告知当事人,我们律师仅对证明材料在形式上进行审查,其合法性由其自已保证。
法律文书形式上的审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王保富诉三信律师所”一案)比如:两位律师在见证书上签字,遗嘱上必须有立遗嘱人签字,有立遗嘱的时间等。
法律文书内容的审查:对内容的审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5、出具律师见证书:
见证书一般由以下几部份组成:
(一)见证书编号;
(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三)见证证词;“兹证明本见证书所附的遗嘱上的签字是某某本人在律师面前亲笔签字并按有指纹。”
(四)见证律师的签名(签名章)、律师事务所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六)见证书所附的见证文书。
6、见证书的送达。一定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要求将见证书送达给委托人。
7、订卷保存,将见证书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整理成卷,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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