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那么,法律具体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1、退休年龄的确定,一般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认定两者一致的时间为职工的出生时间,依据出生时间确定退休时间。目前大多数采用个人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身份证号码来确定退休年龄。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退休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应按最早档案年龄记载计算。


综上所述,退休年龄的认定是根据身份证、档案综合认定。只有当两者不一致时才以档案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