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存在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的样品按委托人指示加工制造产品的行为,一旦出现加工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情况,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便是双方较为关心的问题。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受托人的行为视为委托人的行为,受托人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因此,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只要能证实上述委托与接受委托的关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生产被控侵权产品,应当视为委托人为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者,有关制造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