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这里的车上人员仅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

基于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身份,两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不是在涉案车辆之上,而是在该车辆之下。故不在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依法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