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导读: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通常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呢?】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
笔者认为,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实践中,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应变。沟通是十分重要的,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沟通,与被害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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