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造成雇员损害的,雇主是否赔偿精神抚慰金
――大连律师在线咨询给您解答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雇员受害赔偿两个赔偿请求权竟合的情况下,权利人享有选择权,因此,作为权利人可以选择雇员受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因侵权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而雇主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不是侵权责任,雇主不是直接侵权人,因此,要求雇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无据。
综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雇主不是直接侵权人,承担的是雇主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故雇主不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大连法律咨询在线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