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4日向媒体公开曝光了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内的5起典型失信案件。
据了解,这是辽宁省开展“信用辽宁”建设以来,首批曝光的典型失信案件。包括2起政府失信案件、2起企业失信案件和1起个人失信案件。被曝光的失信者分别是瓦房店市杨家乡人民政府、朝阳县根德乡人民政府、辽阳胜利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和居住在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的尹清福。
据介绍,这5起典型失信案件均是经过法院判决和调解结案的,并且在判决和调解后拒不执行。其主要特点是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社会影响极坏,有一定的典型性。如瓦房店市杨家乡人民政府拖欠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银杏树苗款一案,在法院于1998年3月作出判决后长达12年的时间里,虽经法院数次执行,但一直未还清。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还对这5起典型失信案件进行了具体通报和剖析。
按照今年初公布的《辽宁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这5起被曝光的典型失信案件是从辽宁省45个省直部门报送的失信案件中,由有关部门挑选并经过法律评估后确定的,将在《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辽宁当地主要媒体上采取不同形式曝光,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建阳表示,辽宁省首次对典型失信案件进行曝光,希望能起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通过公开曝光,对失信主体施以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对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使不讲信用的地方政府、企业、个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透露,除了省直部门上报以外,辽宁省今后还将在相关网站上开设专栏,接受社会对失信案件的举报,拓宽失信案件受理渠道。(完)
(本文来源:新华网 所属:综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