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后标营一个书店的老板因为占道经营,与瑞金路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据围观市民称,书店老板遭到4名城管的殴打,仅仅在车中就饱尝长达4分钟的重拳。一名离休老干部看不过去,跑到城管执法中队办公室讨个说法,却被称为是“多管闲事”。
被打者的哭诉:
不慎误伤对方说了“对不起”也没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后标营的博雅书店。小小的书店内一片狼藉,散落的书籍和相框凌乱地散落在地上,一边有几个破损的塑料板凳,上面覆盖着一个黑色的长方形木板。看到记者前来,书店的老板李先生从后屋走出来,向记者展示了他的伤势:眼睛红肿还伴有淤青,手臂、脖子上还有多处抓伤。“这都是城管打的,我都快60岁的人了,被4个小年轻打了4分钟。”李先生说。
近日,李先生想转让经营多年的店面,便搞起了促销活动将余货尽量出手,以减少损失。“为了效果好一点,前几天,我就在书店前面用两个塑料板凳和木板搭了一个台子。”由于台子占据了部分人行道,瑞金路城管就告诫李先生将台子撤了,当时李先生也同意了。很快,李先生将台子后撤到自己店铺的正下方―――没有超出屋檐。
昨日上午10点,一辆行政执法大队的车子开到了书店门口,一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对李先生说这样的摆放依然是占道经营,要求没收占道经营的书籍和相框。“他们在没收的时候,我一不小心倒在了木板上,一个相框就摔碎了,碎玻璃扎了其中一个人的手。”李先生说,自己连声说“对不起”,但对方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脚。情绪激动的李先生欲上前与之理论一番,但对方看形势不对,赶紧开溜了。“我要追过去,其他人就拦着我,一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说他不是中队的。”当李先生表示为什么不让自己追赶时,该工作人员沉默不语。
车中被4人暴打4分钟
没收了书籍后,城管工作人员要带李先生回去做调查。在车中,一名年轻人一进来就打了李先生一下,李先生拿起塑料板凳反击,岂料却打到了另一边的城管,被打的城管恼羞成怒,“我坐在后排的中间,左边和右边的人就开始打我。”之后上车的两人也参与了殴打,整个工程持续了4分钟。“4个年轻人打我一个,还重击我的下体,实在……”李先生摇着头,不愿再说。多名目击者证实了他的说法。
据李先生称,冲突发生后,很多市民看不过去,低声地议论着,但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责城管,这时一名骑车路过的老军人气得发抖。一位退休的女教师也站出来指责城管的行为,很快,几位市民也站了出来,并有意无意地堵住了卡车前进的方向,看到这种情况,一名协管员立即大嚷道:“赶紧开车。”很快,卡车开走了。一名装制服的城管慌乱之中,帽子竟然掉在地上,路过的老军人捡起帽子,挡在他的面前,这名城管顾不得帽子,转身就跑。
“后来,我到了城管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把门一关,二话不说,又开始打我。”李先生气愤地表示,“在政府的办公室,他们竟然也敢打人,实在无法无天了。”书店附近,记者采访了多名市民,市民们均表示,城管打人在先,并未看到李先生反击。
老人的愤怒:
不顾82岁高龄一路追赶誓要讨个说法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了那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李老先生。李老是一名师级离休干部,他告诉记者,当时看着城管扬长而去,自己气愤不已,随后便不顾自己82岁的高龄骑着自行车一路追赶。到了城管办公室,李老看到里面一片欢天喜地,“好像打了胜仗一样,谈笑风生的!里面一共13个人,4个打人的城管也在。”李老走到其中一个伤人者的面前,质问道:“你承不承认你打人了?”那名男子立即回答道:“他也动手打我了。”看到对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李老气愤地说:“如果他打你,那也是你该打。我目睹了全过程,他根本就没有还手。”
李老又找到那名丢失帽子的城管,“你是穿制服的,为什么也不管,”对方沉默不语。这个时候,开车的司机“拍案而起”,反而指责李老当时挡住了卡车的去路,李老冷静地回应道:“小伙子,我孙子都比你大,你不要这么说话。”
不能不管,愿意出庭作证
采访中,李老说:“那个被打的人太惨了,据说他才动过手术,体质又很弱,这些年轻人怎么忍心对他动手呢。我实在太生气了。”李老表示,事后想想,不应该苛责那些围观的市民,“有些人是隔壁的小老板,他们都是小本经营,搞一个小店也不容易,可能他们也害怕遭到城管的报复吧。”
李老向记者表示,今后如果城管与书店老板闹上了法庭,自己愿意出庭作证,“所以,我留了号码给那个老板,一旦要上法庭,我第一个去作证。”
城管回应:
“穿制服的没打人!”
昨日下午,在白下区瑞金路城管执法中队,谈及打人的事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知情,中队的郑队长出去开会了,要采访只能等郑队长回来。奇怪的是,当讨要郑队长的号码时,该工作人员死活不肯给,一番交涉后,该工作人员才不情愿地提供号码。两小时后,记者致电执法中队,一名工作人员仍表示不知情,但可以帮记者去问一下情况,两分钟后,该工作人员遗憾地表示:“没有听说这件事。”
下午5点,记者联系上了郑队长,对方表示,打人的事情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可以明确“穿制服”没有打人也没有受伤,“我只知道穿制服的没打人,究竟是谁动手打人的,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协管员打的人。”那么,协管员造成的后果,执法中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郑队长回答:“如果是个人行为,就与我们不相干。”记者问:“协管员与城管一起执法算不算个人行为?”郑队长说:“我也不知道应不应该承担责任,之前没遇到过这种事情。”此后,当被问及“协管员”与城管的关系时,郑队长给出了一个奇妙的解释:“这是一个比较深奥的问题,我不太好说。”
(本文来源:南京晨报 所属:综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