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农历1229,回到老家准备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的樊继胜律师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樊律师,我们这里一个娃把人杀了,现在已经被公安局抓了,家属让我与你联系,想请你提供法律帮助,家属希望尽快见到你。作为一名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多年的经验使律师养成一种谨小慎微的职业习惯,也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因为每一位刑事当事人来说,律师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关系到其生命,出事之后,律师就是他们的救世主”,他们迫切需要律师的帮助。因此,接了电话后,律师马上赶往200里外的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向被告人亲属及周围群众了解案情。

19岁的王向津是西安邮电学院工程系的大一学生。也是西安市临潼区马额街办冢王村2009年唯一一名大学生,从小到大一直品学兼优。放寒假,他专门从学校图书馆借了《百年孤独》等名著,带回老家阅读。而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寒假成了自己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2009年元月22日上午8时许,王向津起床看书,母亲忙着做饭。两个小时后,王向津的哥哥起床到门口刷牙,发现西邻居用红机瓦垒起来一米多高的墙挡了自家通往村子西头的路。因自家与邻居由于该墙有矛盾,王向津的母亲叫了堂兄王明利来处理纠纷。中午1210分许,王明利来后,走到现场一看情形,一气之下将邻居垒起的机瓦墙掀倒,随后进入王向津家中,与王向津家人商量此事。

王向津正在家里与母亲、哥哥、伯父王明利等人说话,突然听到有人砸自家西侧房间窗玻璃,王向津就跑出去看情况。此时,一墙之隔的邻家堂兄王伟和几个陌生人来到王向津家门前。随后,双方发生冲突。王伟走到王向津面前,用脚踢王向津胸口,然后又在王向津头上打了两拳。王向津见对方人多,怕自己吃亏,又担心对方打自己家人就欲跑回家拿菜刀。王向津转身之际,发现院里冬青树下放着一把用来松土的单刃匕首,他顺势操起匕首,见王伟用脚踢来,他一手抓住,另一只手持刀刺向王伟的大腿根部,厮打中另一刀刺向王伟胸部。王伟等人逃回自家门前。事后惊恐万状的王向津逃离现场。后村民将王伟送往医院治疗但因抢救无效死亡。下午240分,逃到西安姨妈家的王向津赶回了临潼,在父亲和姨父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就在警方审问王向津期间,下午430分,死者王伟57岁的父亲及其他亲属持头砸毁王向津家门,并闯进屋里一气乱砸,将电视机、衣柜、厨具等物砸毁,并将被褥点燃。

了解案情后,樊律师就案件有关情况回答了王向津父亲王少利的咨询,并根据案件情况就王少利关心的量刑问题表示,王向津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于已是年底,各个机关已经放假,樊继胜律师告诉王少利,其他事情年后再说。

2009年农历正月初八,樊律师与王向津家签署了委托手续,为王向津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樊律师先后数次会见王向津,并就案情先后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有关人员进行沟通。

在樊律师的帮助、鼓励下,王向津在看守所认真学习,努力改造,受到看守所的表彰。

开庭当天,王向津的亲属、同学百余人到庭旁听,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百余人的法庭座无虚席。樊继胜律师法庭辩论阶段就王向津自首、悔罪态度、被告人过错,矛盾起因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均被公诉人认可。

后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向津有期徒刑15年。

对于此结果王向津及其家属均感满意,但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樊律师认为上诉还有减轻量刑的机会,经与王向津亲属沟通,并征得王向津同意,樊律师继续为王向津提供法律帮助,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接受辩护律师意见依法减轻判处王向津有期徒刑8年。

 

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樊继胜

20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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