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农历
19岁的王向津是西安邮电学院工程系的大一学生。也是西安市临潼区马额街办冢王村2009年唯一一名大学生,从小到大一直品学兼优。放寒假,他专门从学校图书馆借了《百年孤独》等名著,带回老家阅读。而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寒假成了自己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2009年元月22日上午8时许,王向津起床看书,母亲忙着做饭。两个小时后,王向津的哥哥起床到门口刷牙,发现西邻居用红机瓦垒起来
王向津正在家里与母亲、哥哥、伯父王明利等人说话,突然听到有人砸自家西侧房间窗玻璃,王向津就跑出去看情况。此时,一墙之隔的邻家堂兄王伟和几个陌生人来到王向津家门前。随后,双方发生冲突。王伟走到王向津面前,用脚踢王向津胸口,然后又在王向津头上打了两拳。王向津见对方人多,怕自己吃亏,又担心对方打自己家人就欲跑回家拿菜刀。”王向津转身之际,发现院里冬青树下放着一把用来松土的单刃匕首,他顺势操起匕首,见王伟用脚踢来,他一手抓住,另一只手持刀刺向王伟的大腿根部,厮打中另一刀刺向王伟胸部。王伟等人逃回自家门前。事后惊恐万状的王向津逃离现场。后村民将王伟送往医院治疗但因抢救无效死亡。下午2时40分,逃到西安姨妈家的王向津赶回了临潼,在父亲和姨父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就在警方审问王向津期间,下午4时30分,死者王伟57岁的父亲及其他亲属持头砸毁王向津家门,并闯进屋里一气乱砸,将电视机、衣柜、厨具等物砸毁,并将被褥点燃。
了解案情后,樊律师就案件有关情况回答了王向津父亲王少利的咨询,并根据案件情况就王少利关心的量刑问题表示,王向津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于已是年底,各个机关已经放假,樊继胜律师告诉王少利,其他事情年后再说。
2009年农历正月初八,樊律师与王向津家签署了委托手续,为王向津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樊律师先后数次会见王向津,并就案情先后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有关人员进行沟通。
在樊律师的帮助、鼓励下,王向津在看守所认真学习,努力改造,受到看守所的表彰。
开庭当天,王向津的亲属、同学百余人到庭旁听,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百余人的法庭座无虚席。樊继胜律师法庭辩论阶段就王向津自首、悔罪态度、被告人过错,矛盾起因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均被公诉人认可。
后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向津有期徒刑15年。
对于此结果王向津及其家属均感满意,但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樊律师认为上诉还有减轻量刑的机会,经与王向津亲属沟通,并征得王向津同意,樊律师继续为王向津提供法律帮助,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接受辩护律师意见依法减轻判处王向津有期徒刑8年。
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樊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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