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 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二百五十株(相当于生鸦片一两)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