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