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为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诉讼效率,是非常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