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油管爆炸究竟怎么赔偿?事故责任怎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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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这次的事故责任怎么追究?海洋污染多么严重?中国在海洋污染责任认定和法律赔偿机制方面,现状如何?有何需要改进之处呢?

  7月20日,由财新传媒和第一财经联手打造的电视节目《财新・首席评论》,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新世纪(25.07,0.22,0.89%)》周刊环境科技新闻部主任李虎军,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李虎军表示,这次污染和BP的漏油事件,从影响范围来看是不可比的。BP每天漏的油就比这次的总量多。发生污染的海域不是捕鱼海域,应不会影响海鲜产业。

  但他表示,大连方面说五天、十天清理完油污,这种说法国家海洋局是不认可的。国家海洋局说清污是不可能有时间表的。油污实际上还在不断地扩散。

  王灿发表示,此次事故的责任还要等调查小组最后的认定。从管理角度,石油港口、石油贮存管理方面都逃脱不了责任。比如,如果有应急预案,这1500吨石油是不应该流到海里去的。

  而中石油已经不是第一次与水污染相联系。2005年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2009年的渭河重度污染事件,都和中石油有关。但这两起水污染事件,都没有任何一方站出来为环境负责。

  王灿发表示,此类污染事件一再发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像美国对待BP一样,追究它的责任。政府有责任推动这一赔偿制度。

  王灿发说,现在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有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应当排除损害,消除污染,赔偿损失。而且还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国家海洋局来代表政府对污染破坏者进行索赔。但还缺少对损害标准的认定。

  他进而表示,一部分是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渔业,另一部分是海洋生态损失。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损失多大,现在没有一种评估的办法,“据我所知,国家海洋局正在制定这方面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如果能够出台,就可以为这种海洋污染的索赔提供根据。”王灿发说。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以这次事故为起点,很可能开海洋污染赔偿的先河,让这样的污染付出代价。从法律层面分析,生态污染可以由国家海洋局或者是国家渔业主管部门来代表国家进行索赔。渔民有损失的,应该让每个个人提出索赔,或者大家集合起来,提起一个集团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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