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晚报)本报6月19日末版新闻以《午夜,又一起撞人逃逸案发生》为题报道了17日23时52分在沙河口区太原街解放广场农贸市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将两名横过马路的男子撞伤后逃逸。事发时,有目击者记下了逃逸车辆的车牌号,沙河口交警大队交警连夜工作,对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进行排查,很快锁定这辆车的车主是庄河市鞍子山乡人,第二天交警便来到车主所在村进行查找,原来这辆车已经卖给别人了。昨日下午,记者从沙河口交警大队了解到,肇事逃逸者迫于压力于21日下午投案自首。
据了解,肇事者张某今年23岁,2007年因伤害罪被判三缓四,现在正在缓刑期间。6月17日,张某驾车拉着朋友田某从星海广场出发途经太原街解放广场农贸市场路段时在内侧快车道上将两名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男子撞飞,他下车问一名伤者“怎么样了”,伤者回答不行了。当他问另一名伤者时,伤者满脸是血没说话,张某称因为害怕就开车跑了,跑了一段路不见有车追来他才松了一口气,可发现后车座上的朋友田某不见了。
张某当晚开的是一辆老式皇冠车,车很破旧,是他花9000元钱从李某那里买来的,这辆车已经几易其主,但车子并没过户。其实张某的车买了保险,现在张某因为逃逸,保险公司一分不赔,同时警方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行政拘留15天。
(本文系转自媒体原文,不代表本站观点,相关案情及处理结果以交警部门认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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