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南通震惊一时的“1.25”银行抢劫未遂(本报曾连续报道)12日在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一审宣判,22岁的嫌犯缪小龙最终获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25日中午,缪小龙因无力偿还个人债务,便决定抢劫银行还债,并携带五四式仿真手枪一把,寻找抢劫作案目标。下午5时许,缪小龙在南通 市市区孩儿巷北路的工商银行孩儿巷分理处,发现银行里没有顾客后,即进入该银行大厅并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仿真手枪,挟持坐在大厅内的女保安,并将保安推至2号柜台前面,用左手搂住保安的脖子,右手持枪指着其头部,威胁柜台内工作人员说:快把钱拿出来。后因银行工作人员按下警报器报警,缪小龙听到警报 声后逃离了现场。案发后,缪小龙很快被抓获归案。 (郭小川 马楠)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所属:案件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