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建及审批情况

  贵公司(筹)经X(审批部门)以X字X号文件批准,由甲方、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X年X月X日取得X(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X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经批准的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元,由全体股东于X年X月X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元,占注册资本的X%,出资方式为货币X元,实物X元,知识产权X元;乙方应出资人民币X元,占注册资本的X%,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X年X月X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X元。

  (一)甲方缴纳人民币X元。其中:X年X月X日缴存X银行X(币种)账户X账号X元;X年X月X日投入房屋X(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X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X元;X年X月X日投入专利权X(具体名称、有效状况),评估价值为X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X元。

  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甲方出资的房屋、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乙方缴纳人民币X元。其中:X年X月X日缴存X银行X(币种)账户X账号X元。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