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 |
工伤待遇 |
标 准 |
支付单位 |
一级至 四级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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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按月支付) |
工伤保险基金 | |
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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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用人单位、个人 | |
五级 六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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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 |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按月发放) |
用人单位 | |
社会保险 |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提出解除、终止合同)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
用人单位 | |
七级至 十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
用人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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