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是见证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公证是公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依照法定程序民事法律行、有法律意义的事和文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明的活。主要区别为:

   (一)行为主体不同

律师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必须是二名;

公证的主体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公证员可以是一名。

(二)适用范围不同

律师见证的范围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项都是可以见证的。公证的适用范围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具体范围参见《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某些事项国家机关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公证,当事人不能以律师见证代替公证。

(三)可执行性不同

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律师见证的债权文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